新生儿死亡,医院是否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30:07
表妹在一家大医院生产,预产期是7月6日,7月7日出现阵痛,住院,7月8日上午打催产素,由于疼痛难忍,表妹要求剖腹产,主治医生说各项指标都有利于顺产,不同意剖腹产。中午12时多,羊水破裂,宫口开三指,可见胎儿头,检查说小孩投太大。表妹再次要求剖腹产,此时主治医生已下班回家,一直是助产士在检查,还是不同意剖腹产。一直到下午6点多,别人的主治医生看到还是生不下,(此时表妹的主治医生还没回来)就通知了产科主任,这才进产房,并用了产钳将小孩取出。小孩评分为15分。结果小孩吸入羊水和胎粪(严重),缺氧时间太长,没多久就死亡了。表妹甚至连小孩都没有见上一面。请问大家,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过错?产妇多次要求剖腹产,医院置之不理,结果造成新生儿死亡,我们是否能告医院?请大家帮帮忙。
5楼,谢谢你!如果医生在你补充回答的第3、5条能做到的话就不会这样了。说到底还是医生不负责任。我们并没有去医院闹,闹也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只是找到产科主任年询问了整个过程,要求不负责任的医生给个说法。事情已经这样了,做为弱势群体,我们没有精力背负着伤痛同医院打官司,这样的官司也不好打,我们知道。想必你也是位医生。只是希望所有的医生都能负责的对待病人,而不是拿病人当试验品。

如果情况属实,医院需负一定责任,但仍要排除以下情况:
1.患者有不宜手术的各种疾病,比如凝血功能障碍等.
2.各项指标:包括B超和羊水等各项检查均正常,胎位良好,没有头盆不正等剖腹指征.
3.患者拒签手术同意书(不要笑,这种情况的确有.)
但如果完全如你所说,胎儿太大有不能产出的风险,羊水混浊导致胎儿窒息,这就是主管医生不负责任,检查(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不够完善,且患者多次提出手术而不同意,医院需负上相当责.

问题补充的回答:
1.根据你表妹的年龄是否大于30岁,是否有妊娠期的疾病如妊高娠,妊娠期糖尿病,子痫,羊水过少、妊娠合并心脏病、胎盘功能低下等等情况,看是否属于高危产妇,如果有其中之一,又迟迟不做剖腹产,医院应负上一定责任.
2.中午12点已破膜,当时应可以检查出是否羊水有污染.
3.产妇当时已提出剖腹产要求,而家人又在产房外,此时应通知家人是否同意剖腹产要求并说明利害关系,而不是想当然以为只是产妇忍不住.
4.胎心出现问题到手术的时间有多长?
5.正常情况下医生的确不会主动提出剖腹产,但这是要保证孕妇安全的情况下的,如已怀疑头盆不称,还坚持顺产,就有点不负责任了(不过这点如果只是谈话而没有写入病历的话,他不承认也没办法,但产前B超或许有记录)顺产率的确也是评优的指标之一.
6.如果不能解决,可以考虑向医院行政部门投诉或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封存病历.必要时可以走司法途径,基本上这样的话没人敢包庇出事的医生了.但千万不要去医闹....我最讨厌医闹.

有一定的责任。
下面是一段新闻,你参考下,这样的医疗纠纷,可以尝试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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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中午,家住厦门前埔村的沈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0592-5897888称,10月2日,40岁妻子在前埔医院临产,几次要求剖腹产遭拒,直到妻子进产房5个多小时还未生出婴儿,医院才进行剖腹产,最终女婴不保。院方至今未正面接受记者采访。

沈先生说,妻子今年初怀孕,临产前,妻子曾三次到前埔医院检查,院方每次都要求做彩超,彩超结果显示,婴儿胎位正常。

9月30日,距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