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执照中的实际注册资本不符,能否在起诉公司时附带控告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5:45:30
因为相信A公司的实力(其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工程建设中认识的),个人借款给该公司10万元以解决它暂时的资金困难,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并没有约定利息。然而,该公司并未如期还款,于是在我的要求下,其法定代表人向我作出承诺,若在7月初仍未还款,则以其住房作为抵押。
现在,发现其住房已抵押给银行,虽不是全额抵押,但若在诉讼中,对于已抵押的财产很难保全。同时,发现该公司实际资本并不是营业执照上所显示的1000万的注册资本,是一个典型的皮包公司
对于该借款,在诉讼的时候如何对其住房进行保全?
能否在民诉中附带行诉,对颁发给该公司营业执照的国家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请哪位大侠帮个忙解决一下,为感!

根据你的叙述,建议您不要进行行政诉讼,因为你的目的是要拿回公司的借款,而不是追究工商局的失职责任,而且在这个公司注册的时候有验资程序的,你怎么知道公司在注册的时候账户没有那么多钱,至于公司的房屋进行保全问题,如果是证据保全似乎没有必要,如果是财产保全,只能针对未抵押的那部分,你在起诉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