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家属,案犯名字叫“孟浩强”。但我现在还不知道案犯被关押在哪个监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18:55
我是受害人家属,案犯差6天满18岁,大白天到我家杀了我妻子,现在被判无期,2008年4月11日判决的,名字叫“孟浩强”。但我现在还不知道案犯被关押在哪个监狱。判决前关押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按理,我们受害人应有权知道的。请告知,多谢!

不需要告诉你的

就怕你知道了,让你买凶去回杀他~所以才不让你知道~
这是保护罪犯而对你的隐瞒~
你真想知道的话,可以去问对方家属。

受害人应有权知道?????????????
哪来的义务告诉你?
义务主体是谁?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告诉你服刑地,情理上也不能告诉你服刑地!

有义务的是告诉你判决结果,如果你对此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检察院提起抗诉,除此而外,你还能获得民事赔偿。

至于案犯被关押在哪个监狱,呵呵,保密才是义务!

从法律上说,犯人在何地服刑,不属于刑事被害人知晓的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