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求各位达人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43:43
我一亲戚(女)25岁,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丈夫,于2006年初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原因是男方在婚前就有一相好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跟我那亲戚结婚了。婚后双方工作地点不在一起。自然,在婚后的日子里,男方对我亲戚很差劲!!
矛盾在最近激化,男方已经将那个相好的摆到台面上来了,而且出来之后就跑掉了,也没说自己是什么意思!估摸着他们那边是想让我那亲戚主动提出离婚,这样他们能抓住主动权,把自己放在弱势的地位,博得社会同情,好在将来的财产分割上占据主动!
我的问题是我方如何能在这样的事件上占据主动地位??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去做呢??

拖点时间先!
在婚后3年的时间时!夫妻发共同财产(共同建设的)可以共同占有!
而具你说!他们没在一个地方!
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呢1
是男方给你女方了!
还是女方给男方了?
要是共同分配而所得的财产应该是两个人共同占有的!

起诉的话 无所谓主动不主动 目前若能确凿地掌握对方的不轨对财产分割是有利的~~ 因此等待些时候采证是不会错的~~~

提个小看法 还是弄清楚当事人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吧 或许误会在里面也说不定啊~~ 我看楼主写的很模糊 弄清楚了 决心也好大些~
总觉得两个人好不容易到一起了 表因为莫名的意外就散了~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重婚者;(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所以说,你的这位亲属属于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需要注意个问题,如果是在对方或己方提出离婚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重婚即两个以上婚姻关系的重合,实践中,属于“法定婚+事实婚”情形。即,如果前一次是法定婚,后一次是事实婚的,即双方以夫妻关系相对待并且同居的,对外也以夫妻自居,即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也以重婚罪论!

以上是你所涉及问题的相关法条,所谓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因果循环皆有缘。其他司法解释,我就不再过多说。
你们现在所需要做的是抓住有利证据,我国是以证据说话,在法庭上就看双方的证据。
第一、要考虑清楚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多少,自己心里有个数,有没有必要下大功夫来打这场离婚财产官司。
第二、对第三者来说,她想要的是和这个男人在一起,所以可以找机会来约来出来,对她下功夫,刺激她,让她来表明态度。(意思:表明她就是第三者,表明她就是想和她所谓的老公在一起,表明他们在一起像法定夫妻一样所同居生活着,等等。)
第三、一定要找一个优秀的律师,对于这种离婚官司很简单。让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另外自己再搜集一些隐讳(负面)证据。
第四、纠正一点,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