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37:21
本人想参与朋友的一个项目,需投资13万元,在1月下旬交给他2万元定金,后来因为资金不能到位,直到现在没能合作,并且与朋友产生极大的矛盾.
交2万时朋友自己写了一个"收据",没有公章,没有我的签字.
请问:这笔钱我怎样才能要回来? 另外如果走法律程序,能有几分胜算?
不胜感激!
收据上已经注明"合作投资""收我2万元定金",这张纸现在我手上.我现在很难拿出钱来去请律师,请朋友们帮助我!不胜感激!

一、对于定金条款是否成立问题:
关键是你们合作协议(包括口头)是否已生效,如果已生效,那么应当适用定金条款,即对方违约双倍返还,你违约则不退还定金。
如果你们还未谈到具体合作条件,合作协议未订立,那么主合同不存在,当然也就不适用定金条款,对方应当原金额退回。
二、关于证据问题:
假设对方应当单倍或双倍退还定金,那么要看你的证据,收据上虽未写明你的名字(我有点不解,没写明你的名字那么是如何写的呢),但收据原件在你手里,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反证(证明该收据与你无关),那么按照证据盖然性原则,应当认定你为债权人。

你要看收据的内容了!
如果是注明是合作你投资的,
还有希望,因为收据是你朋友亲笔写的!
如果仅仅是说收了你的钱,那很难!

如果他赖帐说是你还他的钱,他写的”还钱“
收据!这就难了!
你最好找个律师详细的询问下!

既然是定金,那么如果你违约,就要不会来了.如果对方违约,要双倍返回定金.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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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shang

能把写的内容说出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