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倒底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22:30

现行相关规定对取保候审的规定的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不致引起社会危害性的
3,还有公安部的规定的特殊情况:
犯罪嫌疑人罪该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
已提请逮捕,但检查机关认为不需要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已逮捕的,不能在侦察期限内半结并没有延长积压期限的
已逮捕的,一送审查起诉后,检查机关认为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察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持有有效证件或护照,可能出国逃避侦察刑罚但没有逮捕必要的
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取保候审:
危害国家安全或暴力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