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产品捐赠灾区的销项税额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2:45
某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100万,运费5万,20%捐赠灾区,捐赠的销项税额怎么算?
是(100*13%+5*7%)*20%*(1+10%)*13%
还是[100*(1-13%)+5*(1-7%)]*20%*(1+10%)*13%
是一般纳税人,请看一下问题中的两个算式哪个是正确的,说明为什么。谢谢!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捐赠视同销售。农产品销项税率13%。按公允价计算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公允价即你最近期销售价格),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13%即可(如果销售额含税,则先换算为不含税的)。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工业为6%,商业为4%。也是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该比率(6%或4%)。
注意:如果没有公允价可供参考,则以10%的成本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以组成计税价格乘以上述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你列的两个公式都不正确,应为:
100*(1+10%)*20%*13%
说明:你的购货成本不应该包含运费;你计算的是销项税额而不是进项税额转出。而实际上,由于只捐了20%,那么剩下的80%的销售价格可以作为捐赠的那20%的公允价的基准,从而不适用组成计税价格。

建意你加入个会计群问问比较好.一来不知道你100万是不是含税价.二来不知道你的增值税率是什么,是17%还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