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试用期超过法定时长是否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34:26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年但试用期是三个月,新的劳动法中规定合同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是两个月,我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了解。我现在在公司辞职了 问试用期多一个月是否可以所要补偿?

劳动合同法08年1月1日实施,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还有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签的劳动合同?

超过法定部分的试用期无效。
单位应当补足试用期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工资差额以及一切试用期不享有而转正后享有的福利。

这需要看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等因素而定。
如系《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且《劳动合同法》施行时你的三个月试用期已经届满,那么你不能主张“差额”待遇(即:试用期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工资差额以及一切试用期不享有而转正后享有的福利);如系《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劳动合同法》施行时你的三个月试用期仍然未满,那么你完全可以主张“差额”。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