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04:38
甲股份有限公司2007~2012年无形资产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1)2007年9月12日,以银行存款440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为1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2)2010年12月31日,预计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05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不变。(3)2011年12月31日,预计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8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不变。(4)2012年6月16日,将该无形资产对外出售,取得价款150万元并收存银行,营业税率为5%。则甲公司出售此无形资产的损益额为
①2007年9月购入此无形资产时的入账成本=440+10=450(万元);
②2007年无形资产摊销额=450÷10×4/12=15(万元);
③2008、2009、2010年每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额=450÷10=45(万元);
④2010年末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450-15-45-45-45=300(万元);
⑤2010年末的可收回价值为205万元,则甲公司应提取减值准备95万元;
⑥2011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额=205÷(6×12+8)×12=30.75(万元);
⑦2011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05-30.75=174.25(万元);
⑧2011年末无形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为68万元,应继续提取减值准备106.25万元(174.25-68);
⑨2012年6月出售时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8-68÷(5×12+8)×5=63(万元);
⑩甲公司出售此无形资产的收益额=150-63-150×5%=79.5(万元)。

2011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额=205÷(6×12+8)×12=30.75(万元);我不明白这一年摊销额为什么这么算?请高手指点!

2011年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摊余月份×本年摊销月份=205÷(6×12+8)×12=30.75(万元)
因为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为10年,即从2007.9--2016.8,所以算摊余月份为2011.1--1016.8,即6×12+8=80(月)
摊余月份也可这样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12-已摊销月份=10×12-(4+12+12+12)=80(月)

无形资产的摊销是按账面价值除以尚可使用年限来计算的,2011年末摊销前账面价值是205万元,已经摊销2007年4个月,加上2008-2010年三年,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零8个月,所以要除以6年零8个月再乘以2011年的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