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雇佣关系?咨询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21:37
甲乙双方口头协议下,乙方给甲方安装线路,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从楼梯上摔下,问:甲方是否要负责?要付什么费用?最好能有相应法律列出,谢谢大家啦~~~
可以列绝相关法律出来么?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要看是否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关系。

而且一次性劳动劳动并且一次性结算,不是雇佣关系。

乙提供工具,甲提供原料及给付一定报酬。因此,双方之间的关系属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属雇佣关系,负责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护理费用等全部开支。

这不应该叫雇佣关系,口头协议下的这种情况,可以算得是一种合同关系。这个应该用合同方面的法律!具体的可以请教别人了!

指向不一样嘛!承揽指的标的是物,雇佣是指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