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00:34
朋友不小心开车撞了人,当时就报警了也陪被撞人去医院花1200做了检查没有任何的身体伤害,同时还给了2000元作为补偿,可他还不罢休,现在在派出所的处理过程中对方说他持有澳洲绿卡,所以要用那边的费用来做赔偿,要3万多,生活中其实他是个无业人员有时候去澳洲儿子那边住住。现在调解不成,要是去法院的话是不是会因为他有澳洲的居住权而以那边的赔偿条件作为赔偿么?他是中国国籍,户口也还在中国。想请问一下懂法律的在法律上有这种说法和做法么?以中国的法律会怎么处理?还说要要以澳洲的标准算误工费,难道误工费都要用澳洲的标准赔偿么?
因为在自己住的小区里出的事所以在派出所处理了,说是不归交警处理,没在外面马路上。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误工补偿的实际标准是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不会因为谁持有哪国绿卡就以哪国标准!除非他是外国人!你应该让交警出来给你调解啊!怎么会是在派出所呢?如果交警调解不下来的话,才可以去法院的!我估计以他的要求法院都不会立案!

既然在中国,而且是中国国籍,不管他持有绿卡,都是按国内法律来处理。你和他是产生了民事纠纷,按国家规定,可以经过派出所民警的主持进行调解。
他说要误工费,法律的确有支持这方面的赔偿,前提是他必须拿出完整的国内完税证明,而不是随便找单位开个收入证明就行的。根据我平时在派出所的调解经验,这类人就这么跟他说,你要赔偿,可以,但是你必须提供你的工作证明(这个由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个人完税证明(这个由税务部门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单(上面有具体休息天数,赔偿以此来算)。如果他拿不出来,你就根本不用理他,他告到法院也赢不了,他没有交税就想拿赔偿,做梦!
PS:如果他还要营养费,也可以,告诉他,按国家规定,每天两块钱,乘他病假单上的天数,就是营养费。其他费用(尤其是精神损失费),一概可以不赔的。

找个杀手做了他,。

按中国民法通则解释,凡是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居住的外籍人员均适用中国法律.所以,那个所谓有什么国外居住权而要求按国外法律或标准赔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