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为肇事司机酒后驾驶逃逸,导致他人死亡,死者有一女3岁。请问死这家属该怎样要求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00:57
师机属于酒后肇事并逃逸负事故的全责。死者37岁生前是一集团公司经理,年薪20万左右,上有70老母,女儿刚满3岁,妻子有工作,弟弟有工做。我想请问成都地区这类事故对死者子女的抚养费是什么标准。我们应该对肇事司机提出多少赔偿比较合理。
四川省200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98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692元;
如果按这个标准计算,受害人家属应该得到大概多少赔偿呢?

对于楼主所述情况,肇事司机须对以下项目进行赔偿:
1、直接损失:
财产损失、抢救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从受害到死亡)等,受害人家属为此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其余按实际支出赔偿。
对于楼主叙述的情况,受害人工资为20万元/251个工作日=796.81元/天。
不过鉴于被害人已经死亡,误工费可能难以赔付。

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受害人(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对于楼主所述情况,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所以:
丧葬费=21312÷12×6=10656元。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若受害人年龄超过60周岁,年龄每超1年赔偿年限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对于楼主所述情况,
死亡赔偿金=11098×20=221960元。

4、被抚养人生活费:
若受害人生前有被抚养人,肇事司机应对此作出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对于正常人,伤残系数=1;对于未成年人,赔偿年限计算到18周岁;
对于其它被抚养人,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超过60周岁的,每超1岁减少1年,对于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肇事司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对于楼主所述情况,
抚养费=8692×(18-3)=130380元;
赡养费=8692×10=86920元。

5、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