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责任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41:36
我租了一处临街店面做生意,每次与房东签的都是一年的协议,每次都是我一次性地付清一年的房租,协议上明确写明,租赁期满我交回的房屋完整如初,但是当时我租赁的时候,电方面是我自己装的,墙面当时很脏,也是我自己出资简单装修的,而且租的时候,就有一处下水道不通,我当时想着没什么用处,也就没有通知房东修缮,但是昨天,房东偶然查看,看到那里有积水,就不依不饶的,说话也很难听,我想问,这个责任到底是在我,还是在房东?如果租赁期满,我交房的时候,有没有权利把电力及墙面恢复到我当时接租时的状况?谢谢各位!

当时租房做房屋交接的时候你没有自己查看下水问题..房屋是以正常可以使用的情况下租给你的。 .因为你自己的粗心导致没有发现问题。 .所以说现在的下水不通人家会认定是因为你自己使用不当早成下水不通..所以责任在你。 .你有义务把下水疏通..

电力和墙面方面..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你可以恢复到当时的情况。 .不过我想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 .而且这样会加深你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总的来说弊大于利..所以说还是看你自己是怎们想的。 .如果是单纯的想报复业主你也可以那么做。 .你自己想一下这么做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