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请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3:37
今年08年3月份父母和我交了首付买了一套87平房子,以后交房贷的钱基本也是父母出,现有的销售合同和贷款、抵押文件上户主是我的名字,房子09年12月底交房,放产证在交房后3个月之内办理,我想咨询下:
如果我在房子交房前或办理房产证前找到女朋友结婚,以后夫妻离婚的话:
1.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办理房产证时的名字只能是我的还是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3.有没有必要现在更改户主名字为父母的?
4.还有没有什么方法避免出现离婚后房产纠纷?

1、结婚时 房屋贷款没有还清,那之后就视为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 。
2、这个是都可以的 如果属于婚姻共荣财产 写你的名字和写夫妻的名字实际意义是相同的。
3、这个就看你怎么想了 如果现在将房产变更为父母的 ,贷款也是由父母偿还,即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给你们住,你们只是使用
4、离婚后的房产纠纷主要是出现在婚姻共同财产里,建仓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就能尽量避免出面离婚后房产纠纷。

...........你很无聊呢,找个喜欢的人都会想到离婚????牛真牛..愿你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