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48:16
事例:小红6岁时父母离婚。
跟随母亲和外公外婆居住。
由其养育。
父亲从6岁起几乎从未看过女儿。
也从没拿过抚育费。
如今小红已经成年。
而其父亲还是没有给我抚育费一分钱。
其父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并生儿一名。
请问小红的抚养费能拿多少呢?
能一次性拿回吗?

恐怕很难。因为小红现已成年,按法律规定父母已无继续抚育的义务。如果以前法院判决的抚育费一直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履行期限到期后一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期限现为两年)没有强制执行,即丧失了强制执行的权利,如其父亲不拿,就没有办法拿回了。
可尝试与父亲协商解决。

其父拖欠抚养费是确凿的,所以小红可以获得拖欠的一切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这些费用应当一次缴纳完毕。费用应当以月计算,从6岁至十八岁总共是十二年,一百四十四个月,每月大约可以拿到三百元,所以总共应当获得43200元的一次性赔付,还可以获得其他补助费用。如果其父没有偿还能力,经法院证实,可以暂缓执行,通过抵押财物的方式先期给小红一部分补偿。如果剩余数目没有在期限内结算清楚,则通过拍卖其父的抵押财物为小红补足被拖欠的抚养费用和赔偿费用。

应按照当初约定的抚养费标准索要,如果没有约定,则参照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能否一次性拿回要看当事人协商的结果,和父亲的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