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属于雇佣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29:39
农村自建民房,给钱请人抬水泥板。其中一个抬板的因板倒下砸伤。这个属于雇佣关系吗?房屋主人要赔偿?谢谢

如果是以劳动成果交付得承揽就捕应该负责,但是如果是以实践等计算,就形成雇佣关系,就应该负责

属于雇佣关系!!
应予以一定的赔偿!

这个是属于雇佣关系,是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属于雇佣关系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主聘请的施工单位是没有资质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房主起码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房主直接聘请的人受伤,那么房主要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明显属于
主人是要赔偿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