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15:37
请问我是07年毕业的,当时没有找工作于是将档案存放到人才,学校将报到证也发给了人才,今年我跟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由于去人才中心做改派报到证,人才中心把我手中那份协议留下了,就等于现在三方协议单位和学校各有一份,而我自己手中那份却没有了,想知道今后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不需要出示本该在我手中,现在却被人才收走的这份三方协议?谢谢!
补充一句,今年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以将其中一份给学校,一份给单位,自己手中留了一份,因为去年报到证的接收单位是人才,所以今年要改派报到证,改派是用我手中保留的协议来做的,改派完人才就把我手中那份协议个留下了,就想问今后我在和单位签正式合同时还用得到用不到这份协议?

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