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企业培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10:04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我毕业前和一家公司签了就业协议,然后没拿毕业证

就去在那家公司培训了四个月,其中就业协议上注明了,如果培训后因甲

方(我)的原因不能在公司工作三年半的,需要缴纳违约金3000元。现在

假如我要在公司干年,然后在提前提出辞职报告并经过部门领导同意的话

哪么我还用缴纳就业协议的3000元吗?还有4个月的培训费用我需要缴纳吗

?还有如果培训后和公司又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并且上面又有新的违约金

之类的说法哪么我在一年后正常辞职应不应该缴纳人民币?用的话应该交

哪几种?就业协议,培训费,还是后来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几部分都有?
还有我们的培训全部是在公司内部培训的,培训费用应该怎么计算呢?请

有懂劳动法的给个说法。不胜感激,谢谢!注明下我的所有协议或合同都是在新劳动法实施后签订的。

这么说吧
新的劳动法是不允许单位向员工收取违约金的
不管是你签订协议或者还是合同
单位要收取你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即便要收取你的培训费用
那也是适当的收取,
或者单位的确在培训上花费很多
不是说他要多少你就拿多少,而无任何凭据
放心吧

但我建议楼主如果不想在单位做
最好不要签订就业合同
省的麻烦

劳动合同中不应该有任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违约金,培训费的违约金劳动法规定是在培训过程中重大违规等才会支付培训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培训费用。

单位不能要钱

还是和单位去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