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在民诉中用的是判决,为什么在刑诉中就变成裁定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7:39
谢谢“帝国づ月长石” 了,你的回答我95%都能理解认同,可是我觉得判决和裁定似乎在效力上并没有一个上下大小之分,好像只是各针对不同的需要。我想二审的裁定也是终局性质的吧,并不因是裁定才可以申诉吧?所以,sorry but i'm not convinced.

司法解释不同
一般民事诉讼,以二审终审制,所以二审就是终审判决了
但是刑事诉讼,特别是部分牵着无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案件,由于要对被告负责,尊重人权,二审只能是裁定,不能是作为终审的判决,被告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高院)提出申诉,而高院一旦维持原判,就可以下达判决书,为终审判决书
另外,如果是死刑,一定要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法院下发死刑核准通知书后才能把裁定变成判决
简单点说:民事诉讼,地方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而刑事诉讼牵扯到当事人的人身甚至生命权利,必须由更高级的法院核准,所以会先用裁定,等核准后才进行判决
这样是为了防止法院错判而采用的维护人权的做法

针对法律事实和实体用判决!
针对法律程序用裁定!
民诉和刑诉都有裁定和判决!
你说的在刑诉中的裁定是因为它是对审判程序做出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