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法的一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3:35
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情形有哪几种情形?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的话,能否不经过原告申请就直接令其停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所以,个人认为:即使原告没有申请停止执行,只要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裁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