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的一些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6:51:37
两人在篮球场起争执打架,我朋友比较厉害所以造成对方眼睛上方缝了四针,鼻梁轻微骨裂。当时陪去医院,对方说不要报警了。我朋友给他们钱,他们不收,说是算了。事后,我朋友给了电话号码说是有需要可以找他,想想这家人挺讲道理。
过了几天,此人发消息来说要谈谈赔偿。我朋友上门去他家,给了他两千元,对方收下,但没有写条据等。又过了几天,又打电话来说要一千元。我朋友不予理会,现在他们打电话来说,索要三千元怎么算过分?!还说当时已经报警备案,也拍了照验了伤(但当天是我朋友一起陪去的,只是挂了急诊,并没有验伤,何况医生是他们家的亲戚根本没有收费)现在说要报警,请问,这件事警方会如何处理?当时的两千元难道不算庭外和解吗?

1.从提问言及事实经过看,你朋友与对方显属“互殴致伤”行为,不应归属于因“体育竞技”致伤;故应受民法以及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约束。

2.建议你们直接报警后,通过警方(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你朋友应争取主动,把事件原委向派出所讲明、澄清,以防范对方无休止的纠缠;如警方查明双方事发当时并无明显故意伤害对方的动机,是不会予以额外处罚的,对此类事件一般仅予以调解。

3.你朋友支付2000元,对方收下后,如若当时明确约定“事情结束,不再追究”【注意:这需要证据证实】,则该行为属于案外自愿和解。

其实如果当时给钱对方应该和对方写个协议之类的.
不过现在也不用过于担心,这个事情是民事纠纷引起的斗殴,如果伤情鉴定不是轻伤或者以上的话,就都是民事调解为主。
你说的伤情,应该还不至于构成轻伤

应该算和解,看样子不嫩构成轻伤,因为你们已经主动赔偿,问题并不是很大

警方即使立案,也不会给予太多追究,以调解为主。

你们现在很被动,所以你们主动报警会来的好一点。跟警察叔叔把事情经过全部说一遍。

不算的,你朋友的行为可能构成可故意轻伤害。
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报警并进行验伤,如果是轻伤,他可以自行提起刑事自诉,如果重伤可能成为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
你给的两千块钱只能是个赔偿金,而且双方也没有书面的和解协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