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共同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08:22
甲约乙共同去抢劫丙,乙不愿意做,甲便对其进行威胁乙只好口头同意,在甲欲找乙共同准备犯罪用工具时,乙逃跑不知所踪。甲只好单独抢劫了丙,两个月后乙出现,甲将赃款分一部分给乙,乙接受也没将此事通知警方。甲乙算不算共同犯罪?法律依据?

算是共同犯罪,要点有以下:
1:乙知道甲的犯罪计划,虽然没有协助甲,但由于没有主动制止,构成了一种不作为;
2:甲既遂以后将赃物分给乙,乙接受了,这表明乙参与了甲的抢劫行为并协助甲销赃,因此属于共同犯罪。

属于共同犯罪,乙属于胁迫犯

应属共同犯罪,但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上,属胁从犯应减轻处罚。

接受赃款,已构成收赃罪,不通知警方实属知情不报也构成犯罪。

不算共同犯罪:理由之一,乙没有参与抢劫的主观故意(不愿意做),理由之二没有参与抢劫。所以按照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讲,缺少主观和客观要件。
接受赃款的话,最多构成收赃罪(像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不构成),不通知警方也不构成犯罪。

知情不报一般不过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