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 征兵 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11:48

聊城市集中兵役登记工作于2008年7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单位集体组织的兵役登记由各兵役登记站确定时间,零星人员的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周二、周四。
  2008年,兵役登记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其均应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年满19岁和20岁的应征公民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复核。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对)手续。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或者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到所在辖区兵役机关指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招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到原户籍所在地登记。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的,可到兵役机关指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适龄公民户籍在外省、地、市,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核对)。
  适龄公民依法办理兵役登记后,由兵役机关发给《预征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除按规定招生批准者外,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公安、劳动、人事、教育和工商等部门对拒绝、逃避兵役的适龄公民,不得为其办理兵役招生、用工、录用公务员、劳务输出、申请出境以及办理营业执照手续;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兵役机关还可并处当地优待金三至五倍的罚款;如有违反者,对兵役工作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