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49:39
是关于继承方面的事,我直说了哈。
甲(男),家庭情况:爷爷,下面有一个女儿--姑姑,大儿子就是他爸爸(已经不在了),二儿子--伯伯(也没了)有一个女儿。
这种情况,要是继承爷爷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我的这个同事呢(因为就他这么一个孙子)?还是他的姑姑(爷爷唯一健在的孩子)?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此问题不牵扯到遗产数额的分配,两个儿子已去世,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能够代位合法取得父亲的遗产继承份额。
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则由你同事,你同事的姑姑,还有你同事伯伯家的女儿平均分配遗产数额。

没有遗嘱 按照法定继承 配偶 子女 父母
子女死亡的话 应该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她的那份
也就是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与姑姑都有继承权 应该平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