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只与事业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但没有去该单位报道,也没有毁约,算不算是已经工作的在编人事职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1:11
请问,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与一家事业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三份,其中有一份被学校扣住了,另外两份都在我自己手里,单位没有我的协议书。结果我没有去报道,现在要参加本省的人事招考,还可以么?我算不算是已经工作的在编人事职员?朋友们,帮帮忙吧~!

三方协议应该是学校、单位和你各执一份。一般情况是:你把有你个人签名、学校盖章的协议拿到单位,单位盖章后退还给你一份。这个过程是签三方协议。签完三方后单位才会为你办理入职,并申请事业单位编制。你没有去报道,协议也没有交给单位,就表示你根本没有在那家事业单位入职,当然还没有成为在编人员。你参加什么招考,是考公务员吗?公务员考试你是可以参加的,但若是要求已经具备编制的人员参加的考试你就不符合条件了。

协议书三分,只有学校和你有,单位都没有你的协议书,你又没去报道,别个都没有你的资料~怎么可能是在编人事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