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一个关于暑假工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55:08
我的一个朋友找暑假工找不到,于是跟一家公司说是做长期的,公司说最少要做二个月,但是我的朋友最多做一个多月便要开学了,他担心到时候公司不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很是着急,我想问的是像我朋友这样的情况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在此替我的朋友说声谢谢了)

你要认识到,对于公司而言你们一开始就怀有恶意的,所以做人要公平一些,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利益。希望你认识到这点,要想别人对你诚信的时候首先自己也要对对方做到诚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暑期工只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找工作也是一种锻炼,但最需要锻炼的是为人处世!

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进行应聘,势必造成违约;但其劳动报酬不能因此被剥夺。

不受

隐瞒真实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试用期间,虽然隐瞒事实,但是工资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对于违约金,因为没有明确约定,视为没有约定

劳动合同
他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如果不付报酬,劳动合同可随时解除且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