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除本人被证明是错误的,本人能要求用人方支付这几个月打官司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20:47
用人方以本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开除,本人不服经仲裁裁定用人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方不服上诉法院.如法院裁定用人主开除本人是错误的.开除日4月20,仲裁裁定日5月25日.法院8月4日开庭.本人能要求用人方给本人在这一时间里的工资吗?{5月25到8月4日}
如用人方还是不服.本人不是一直这样陪用人方打官司.这样一来本人又怎能上班

1.我认为可以争取一下。
2.同时我认为你应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就有可能将工资的事提出来。
打官司与我们平时做事情有相像的地方,只有勇于争取才会有结果。当然诉讼也有风险。看你是否敢于承担。
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是支付诉讼费用,但要求支付工资是不合理要求。

应该不行,你若已有另一份工,就能要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