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18:44
我有一朋友,前不久与别人打架,已报了警,当时两家人都有受伤,我朋友的弟弟头部被打破,缝了三四针的样子吧,而对方的老婆的头也被我朋友打破,缝了有好几十针,但都是很短的(是用瓶子打的),当时打的时候有两样东西,一样的一根钢筋,另一样就是瓶子,这两样东西我朋友居然都认了是他拿出来的,现在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节,派出所跟我朋友说,要么出5000块钱(我朋友的弟弟医了八千多,对方医了一万多,两千多差价加上两千多营养费),要么就去坐牢(由派出所直接上诉,要我朋友直接坐牢,不通过法院),现在我想问的是,派出所有这个权力直接要求我朋友坐牢吗?还是派出所处理不好的话就移到法院了???请帮帮忙,不甚感激
刚我朋友给我打电话,派出所以4000块结案,我要求朋友和对方都白纸黑字写下,并双方按下手印,再让派出所立案,这样以后有什么事情也有依可据了,对方评了轻伤,而我朋友这方只评了轻微伤,因此要付这4000元钱???

1.我国的公安局职权之一的是刑事案子的刑事侦察权,根据我国形式诉讼法的规定侦察终结的案件要 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才是提起公诉的国家机关,公安局没有权利提起公诉。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局和检察院管辖的规定: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没有这个权利,派出所只有治安拘留的权利
需要通过公安局和检察院然后到法院公诉

你这个情况应该是对方轻伤,否则派出所不能叫你出钱赔偿给对方然后了解此事的。
派出所这样说、这样做没什么不对的,并且金额也差不多。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调解以赔偿的方式的了解此事,那么派出所可以调解结案,不再追究你朋友一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派出所就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派出所无权叫你直接去坐牢,坐牢要经过法院判决。但派出所可以先拘留你,把你先关到看守所里,这跟坐牢区别不大啊。

我再强调一下,只要他们打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经法医鉴定都是在轻伤(含)以下的话,并且双方同意调解的话,派出所就可以依法调解结案,让双方白纸黑字地签好调解协议,不再追究双方的法律责任,双方以后也不再相互追究责任。成功调解的前提双方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调解不成的,派出所依法对双方作出处理,该坐牢就去坐牢。所以你方可以自己考虑是否愿意4000元,愿意就付款了解此事,或者你们可以压一下价,看对方是否同意。现在对方是轻伤,如果调解不成的话,你方的人是要被判刑的,不仅仅是拘留15天的问题。所以,自己考虑是4000钱重要还是自由重要。

路过。。。。。。。。。。。。。。。。。。。

rwqer

事情的经过起因很重要,只要不是你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