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拆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25:05
为建水库而进行征地拆迁。区政府是否有权下发拆迁决定书?而该决定是否可以被行政复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五条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反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提到是否可以复议的问题。

区政府是无权下发拆迁决定书的,它不同于县政府。县政府可以下发拆迁决定,但区政府没有这个权限,应 由市政府下发。区政府的这种行为应该是属于超过其权限的无效行政命令

可以行政复议啊。行政复议的对象一般就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决议,你向高一级的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裁定区政府的拆迁决定是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