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的诉讼!法律专业的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43:44
某人在2004年借钱给前男友,但借条上只有他的签名,没有手印。时隔4年,前男友拒不还钱。请问光凭这张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并有多少把握胜诉?如果不行还需要具备些什么条件?

请高手们帮帮忙!谢谢!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如果是大额的借贷必须提供对方的收款凭证或你的交付凭证,否则近凭借条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你已经过了有效期了,没有手印到不要紧,有签名就够了,可个人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如果没有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2年,如果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计算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