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殴打一人造成三处轻伤怎样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53:27
我叔叔因为检举村长的贪污犯罪行为,结果被 村长弟弟纠结其他四个人,殴打我叔叔导致三处轻伤。这是打击报复行为吗?他的弟弟是不是应该被拘留?村长应该负甚么责任?我叔叔怎样做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叔叔上次也被村长弟弟用叉车伤害致住院,对方却没有赔偿,前后两次可以联系起来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应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然后经过法医鉴定,确实达到轻伤他们就要负刑事责任,有过两次属于多次犯罪,要从重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