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被殴打导致轻伤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3:56:59
本人的父亲与一个邻居在下午时发生争吵并且有厮打行为,晚上邻居的家人回来后,其老公便找我父亲理论,没说两句话他们家的姑爷就上前抓住我父亲的衣领,便大声说“欺负我们家没人是不是?!”便上手打起来,我父亲也开始还手,这时他们家一共5个人便一起上手打起来,我母亲见状也与他们动手,最终在我父亲倒地不能动的情况下仍然打他,并问他服不服?我母亲左眼睛被打青,父亲掉了两颗牙,左臂有小骨折,后背脊柱软组织挫伤,他们家打假的主要是三个人,问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刑吗?可以赔偿全部的医药费吗?请具体说说,谢谢!

1、要看你们家人的伤势属于什么类型,如果说构成轻伤则是公诉案件,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才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对被告人量刑。同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你们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用,但你们必须提供具体的医疗费用单据作为证据。当然法院也并不一定会判令被告人赔偿你们的全部医疗费用,这要看法院是否认定你们也有过错,如果你们家人有过错的话,则法院会判处被告人赔偿部分医疗费用,这个部分是看你们家人的过错责任和对方过错责任的比例来定。
2、如果你们家人的伤势不构成轻伤,则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你们可以自己到法院请求立案,要求对方赔偿你们家的医疗费用,当然这里的赔偿金额也不一定是全部,也要对你们家人的责任和对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之后再来定。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好律师网保留编辑权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好律师网保留编辑权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