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去找小姐,被警察抓住,会给什么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9:03:54
是交了罚款就可以走了吧,不用坐牢吧,请谈谈量刑的范围。还有会不会通知家人、朋友和单位。会不会记入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资料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干部承诺利用职权给办事也算)是卖淫、嫖娼;什么都不用的是通奸。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收容教育或者治安罚款等处理,是党员干部的可以给予处分。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可成为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会的 就是罚款 但现在奥运会期间,千万不要去,否则抓住以后先拘留15天。等奥运会结束后再去吧,呵呵

  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处理依据

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二)处理程序

1、制作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