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最多能判刑多少年,赔偿死者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53:31
被告是政府工作人员,被害去叫他处理一点事,可是他说话难听,被害问他什么意思,他就持刀杀了被害,当时没死,在去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了,被害才38岁,上有老下有小,老婆没有经济收入,三个小孩都未成年.请问这种情况能赔偿被害多少,被告如果不被判死刑的话,那最多能判多少年

首先看你的描述,恐怕不会定故意杀人,而是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是纯粹法律上的分析,因为我觉得当时嫌疑人应该只是想教训一下被害人,所以应该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
不过其实对量刑影响不太大。最高可以到死刑立即执行,不过我个人莽撞地推测,这个可能12~15年,赔偿好的话可能能到10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低10年,除非有其他法定减刑理由)。
赔偿包括死亡补偿金(丧葬费、多少年的工资等),有需要被害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那么还可以额外要求这部分的钱。
一般在北京,无论怎么样只要你致使一个人死亡,赔20~40万,现在可能都不止了。其他费用需要单算,但理论上维持当地基本生活、基础教育应该没问题。

根据情节描述,犯罪嫌疑人并无杀人之故意,所以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承担被害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对被害者家属积极做好相关经济赔偿和补偿的,可以在量刑上予以减轻刑事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