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只构成轻微伤能受到赔偿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26:45
昨天下午17时许,我的母亲与一位不到70岁的大妈因琐事(鸡与狗互相争斗,未造成损伤)发生口角,她骂了我妈妈,后被邻居劝开。不到一会她的孙子(大约20几岁)出面将我家鸡摔死一只,我妈拽住她要求他赔偿,他因挣脱而打了我妈脑袋和手几下,我妈当时坐在地上。警察赶到后让我们去医院,我和我妈去开了证明,医生说只是轻微肿胀、损伤,没有大的伤害。后回到派出所想解决此事。现在就想问一下以双方的这种情况警察可以拘留对方出手打架的人吗?不想调解又会怎样解决?解决的办法是什么?谢谢
还想问一下。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对方昨天早晨到我家门口破口大骂,今天早晨又在自家门口骂街。而公安机关一直未出面解决问题,也没有给予任何处理方案。我们可以采取怎样的方法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出面解决问题呢?有哪几种解决方式更合理一些?

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方的伤情是轻微伤的,只是一般违法,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或并处罚款。
法院可以按民事案件受理,也是以调解为主。

按律可以进行行政拘留。不过一般民事纠纷以调解为主。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