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数罪中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则采取( )原则,只执行其中一个死刑或无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33:58
A. 从重 B. 从轻 C. 限制加重 D. 吸收

吸收原则就是采取重刑罚吸收轻刑罚的原则。
吸收原则
一是指在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生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中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这种原则对死刑、无期徒刑比较适宜,但普遍适用却有明显弊病,不利于抑制犯罪的发生,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相悖。

应选D

  如果数罪中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则采取( 吸收)原则,只执行其中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原则。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①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其他主刑。
  ②数罪中判处几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时,只执行一个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主刑。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限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总和刑期的限制,二是受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的限制。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吸收

D

D. 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