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龄、保险的续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6:27:44
我是2005年毕业,当年在读书所在地济南参加工作,户口和档案由公司放在济南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今年,我在北京重新找到一家单位,新的单位不管户口和档案,于是我拿着原单位的证明自己去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个人档案拖管手续,交纳了一年的保管费。我现在的疑问是:
1、 新单位说是在北京重新开办个人帐户,交纳各项保险和公积金。那么以前原单位在济南为我交纳的各项保险是不是相当于作废了?
2、 我最担心档案里工龄不能续接,以及养老保险也不能续接是吗?那么应该怎么样使这些续接上?
3、 我的户口就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了,是原单位的集体户口?我辞职的时候也没管它,这样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4、 假若我以后想再回济南工作和假若我以后就留在北京工作分别怎么处理呀?
实在是有点迷糊,请各位懂得的人帮我一下,谢谢啦。

1.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因为是累计计算,但是医保等有可能作废的,如果医保是连续计算,那么3个月不交,就作废了,公积金也不会作废

2.档案工龄不要担心,只要是存在人才这样的地方,那么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工龄都是有的,没工作也有工龄,目前政策下,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并且是向户口地转移,你现在暂时不要考虑转移的问题了

3.暂时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一直挂靠

4.在哪工作跟户口和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将来你回济南了,可以申请把北京的养老保险转回去合并,因为你的户口在济南,如果你一直在北京工作到退休,那么可以在北京享受退休待遇,只要交费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