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龄计算和社会保险的续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08:51
我于97年参加工作,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后于2004年考取统招硕士,即与院单位脱离关系,现在刚刚毕业,在另外一个城市参加工作,正式事业单位编制。请问我的工龄及社会保险金应如何续接?上学这三年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是否应该自己去补齐呢?如果不补,会对现在的工资定级定档有什么影响吗?我应该怎么办理比较好。

一、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这是你连续工龄的条件。

二、请到原单位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办理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手续,然后执其所开据的转移单,再到现单位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

三、上学期间的保险是否由你自己负担,应视你与原单位或现单位是否鉴过相关协议。

四、建议你电话咨询原来与现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这样:查114查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再向其查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电话。

五、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全国处于试点阶段,各地政策都有差异,因此应直接问询经办机构,避免浪费时间。

六、我只所以只提养老保险,没有提及其他社会保险,是因为养老保险最为重要,请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可以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