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34:15
我们公司聘用了一名应届毕业生额来我们的技术部,签订了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现在合同履行了8个月,该名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知道,只要他提前30天就可以的,但是,很明显他是把我们公司当成踏上社会的踏脚石了,他现在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会,到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制作网页,公司对他付出了相当大的资源的,他这么说走就走,我们企业的合法利益上哪保护去?????
难不成就让他这么走了?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应该充分考虑到这方面问题,应该在合同中提出违约金的规定。

对于新劳动法的规定来说
在这方面企业就处在弱势
双向选择是就业的原则
这些事情很正常
除非在劳动合同中签有关于
企业对员工作重要岗位培训
其企业付出相对多的培训费用
企业才有权在劳动和同中提出违约金
不然就业者离职不做是一个自愿选择问题
没有什么约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