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03:35
我家于97年买房一间,当时由于资金有限并未进行过户手续,当时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在过户是卖方应提供买方方便,但过一段时间,找不到卖方本人,进行不了过户手续,但这所房子仍居住至今,请问那张买卖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属于不属于事实居住???
有书面协议啊,我一直也都住着,就是找不到卖家了,当时只提供了他的姓名,现在都不知道人在哪。派出所也不是随便就给查的

危险了。因为买卖合同上有一个有效日期,未按期过户可能就是无效合同了。
不过你的情况也有特殊原因,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住在里面,或者是不是与卖家有其他的书面协议。
但是我觉得无论如何找不到卖家不是很麻烦的事情嘛?

不知道你说的书面协议是不是买卖合同,如果是合同的话,应该有身份证号码,那么可以通过这个方法找人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