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产生公证的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55:23
我今年8月准备结婚,但是在婚前我货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首付款和装修费是妈妈出的,每个月的银行房贷是我给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本人的名字。我想知道可以通过何种方法才能将这套房产归我和我家人所有,未来的先生不具备分配该套房产的权力.

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可能没有什么用处,应该要在房子付款的发票上名字和你家人的名字,这样可能证明这房子是你买的,到公证处公证处,万一以后要离婚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是得到房子材产的,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可以证明是婚前资产,他没有出钱的任何手续,是女方买的!

lqlwfn110 - 试用期 一级 的说法是错误的,公证处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公证的,并非大家的意愿就可以办理公证,这里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一些法律程序很多。
按照提问人的说法,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你不能得到全部产权。首付款和结婚前的按揭可以公证,装修费不能写入,这是法律规定。结婚后的按揭还款,不管你俩谁出钱,都属于夫妻共有,希望你要明白这一点。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必须将该房屋公证到你的名下,可以和你对象协商,等房权证下来了,一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将该房屋产权公证到你的名下,只能这样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