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损失,要求赔偿,是否属于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5:03:40
我有一处房产,先准备是卖给我一个朋友,但由于那位朋友的钱迟迟不能到位,并且我们给他的交易合同也不签署给我们,所以此房我们考虑后不再出售给他们,但他们将银行的定期提前支取出来,损失了相关的利息,故他们现在要求我们赔偿相关的利息损失,我们未赔(我们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并且我们告知他们先不要提前支取存款,晚上再电话联系)。想请问:此情况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呢?

不属于诈骗,你们没有签订合同,也 不构成违约,而且是他们违约在先,你们也不构成逾期违约

不属于,只属于普通民事纠纷而已
建议协商解决,因为你们虽然有房屋买卖口头协议,但是因为其迟迟未能签署协议,也未能及时付出实际行动,可以视为其自动放弃买卖,而且没有书面协议,因此你有权终止买卖合同,另外LS有骗子,小心!那个中奖的
建议还是民事协商解决,尽量不要把朋友关系弄僵,如果对方执意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其自己去人民法院起诉你,让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