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哪些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03:08
我这里有一份协议书;请专家给我一些提示和意见,是否合情合法.
协议
为了解决中心小学的险房和教学条件,经乡政府及上及部门批准已征收街西队的社场和自留地,为了解决自留地的问题,经行政村和街北二队的徐有银(我老爸)同志协商收该农户的一块责任田分给街西队农户做为补转的自留地,(以下殷巷行政村为甲方,徐有银同志为乙方)
1.经甲乙双方商定,征用乙方田块为1.65亩,每亩按400元的赔偿青苗费一次性赔偿付清,以后无补贴,甲方不再分责任田.
2.征用的田块给街西队农户做自留地用,乙方不得干涉.
3.青苗费共计人民币陆佰陆拾元整,一次性赔偿付清.
4.此协议一式叁份(行政村,自然村,徐有银)各一份.
这是1994年3月19日签的协议,现在土地征收都是以每亩每年700元的补偿发放,请问我还有权要回部分损失吗(现在婚后有四口人,只有1亩05分的田亩)

应该说很难,因为土地补偿标准政策在一定时期是不一样的,不可能拿现在的标准去衡量以前的纠纷。即使是法律也是这样,新法律出台、旧法律废止,但也不可能说以前适用旧法的判决就无效吧。
你提供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的,也不存在协议无效的问题。同时1.经甲乙双方商定,征用乙方田块为1.65亩,每亩按400元的赔偿青苗费一次性赔偿付清,以后无补贴,甲方不再分责任田. 这一条就已经把自己限制了,你没有理由要求对方加付了。老兄,看来想增加补偿是很困难的了。

对吖对吖..
谁还哪么蠢啊..
给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