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话过户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04:24
饭店由两人合伙开办。后两人拆伙。原户主到电信去发现电话户主已经改为饭店名称,于是原户主在称电信公司在无他个人签名时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此要提起诉讼。请问该诉讼成立吗?如果是在后期过户时有身份证复印件于营业执照及公章的情况下过户的呢?如果成立,电信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原户主是向电信公司提起诉讼,有没有懂法律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是否成立.

建议协商解决一下,

其实这个是不存在起诉的问题的,就象我们平常开网线一样。只要你的房子租客有身份证都可以开的,如果你不要可以取消,这个又不要你交钱,欠费也不会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