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却无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39:36
我是07年2月到一家外企公司就职的。由于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配合,公司人事部门规定按自然年度计算工作年限。于是,即便我到08年3月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满1年但是任然不能享受年休,07年2月-12月将近11个月的时间不能被累计。法律允许公司这么计算么?为什么新劳动法没有细则确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呢?
劳动法规定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年休,即便是在同一家公司我也工作满一年了,可现在公司抛出这样的规定,明显要把我07年3月到07年底的工作时间忽略不计。这么做已经侵害到我的正当权利。请高手出来指点一下,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年休权利,不胜感激!

不是这样的,工作年限是累计的,只要你进入单位一年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允许公司这么计算么?为什么新劳动法没有细则确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呢?

你不用担心,是这样的:本人的工作年限是根据自己转正之后的工作时间段计算的,而不是自入公司这样计算,当然《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在这方面详细约定。

说一句实在话,县官不如现管.

如果你认为你的工作很好,不想换,就只能用比较软的方式去和上级勾通了.
如果你认为你的工作可以换,无所谓.那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保单位提出仲裁,如仲裁后依然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庭提出调解,也可升级为诉讼,不过结果自然不用多说了.鱼死网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