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中化合物的命名规律。高中阶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19:19
比如说SO4有4个O叫硫酸根。SO3有三O叫亚硫酸根

配合物的化学式、命名原则
一 配体位次(“原则”10.25)

1 化学式
“原则”在IUPAC1970规定一致,即:
(1)“在配位个体中如既有无机配体又有有机配体,则无机配体排列在前,有机配体排列在后。”
例:cis-[PtCl2(Ph3P)2]。因此,如[Cr(en)2Cl2]Cl,[Co(en)2(NO2)(Cl)]SCN,[Pt(en)CO3]等都不符合(1)。
(2) “无机配体和有机配体中,先列出阴离子,后列出阳离子和中性分子。”
例:K[PtCl3NH3],[Co(N3)(NH3)5]SO4。因此如[Co(NH3)5Cl]Cl2,[Pt(NH3)2Cl2],[Co (NH3)5(CO3)]+, [Co(NH3)3(OH2)Cl2]+,[Co(en)2(NO2)(Cl)]+,[Pt(en)(NH3)(CO3)]等都不符合(2)或(1)和(2)以及“原则”10.3(见下文)。

(3) “同类配体的名称,按配位原子元素符号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例:[Co(NH3)5H2O]3+。据此不能写成[CoH2O(NH3)5]3+。

(4) “同类配体中若配位原子相同,则将含较少原子数的配体排在前面,较多原子数的配体列后。”
例:[PtNO2NH3NH2OH(Py)]Cl。因此,[Co(NH3)3(NO2)3]不符合(4)。

2 命名
配体命名的顺序,按“原则”示例可知,与配位个体中中心离(原)子后的配体书写顺序(化学式)完全一致;IUPAC的规则却不同,是按配体的英文名称词头字母(例中有底线者)的英文字母顺序命名,故与化学式的顺序不一致;日本则按阴离子配体、阳离子配体、中性分子配体的顺序命名[2],与我国的“原则”大体一致。

例:(1)K3[Fe(CN)6]
六氰合铁(Ⅲ)酸钾(stock方法),
六氰合铁酸(3-)钾(Ewen—Basett方法);
potassium hexa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