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49:18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A公司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是每月6-10号发上月的工资,可是连续几个月公司都没有按时发,而是拖到17号左右才发。我干不下去了,就另外找了份新工作(约定的上班时间是7月14号),打算等7月10号领了6月份的工资就辞职。结果A公司拖到13号都发不了工资,我只好请了5天的假去新公司上班了。请假条是我叫同事代我交到A公司的。到了7月16号公司发工资了,我18号就请了一天假去领工资。我到了A公司的财务,发工资的出纳说要我去找人事部的才能发我工资。我照他说的去找到了人事主管,主管说我请的那5天假公司没有批准,现在已经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开除我了,并且我7月份的工资也被扣完了。我说无所谓啊,7月份的工资我本来就没打算要,但是我现在要领的是6月份的工资你凭什么不发啊。主管想了一会说这个事我得去请示老总。老总就找各种理由扣我工资了。之后我委托一个同事代我领工资并代办辞职手续,公司就以不是本人亲自来不结工资的理由一直到现在。我觉得好烦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了。现在我想问问懂劳动法的朋友,我一直不去签合同终止协议对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可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完整的要回我6月份的工资?假如我不签终止协议,到年底的时候我可否因为劳动合同还没过期钻空子说他还欠我7-12月份的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请求其责令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与老板协商,达成协议,然后向法院起诉。

第一你要保存你的上班的打卡凭据,以保证你确实有上班到某一天.
第二你要有公司没有准时发工资的凭据.
第三你不要给公司的任何一个人知道你还没辞职就去了别家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权利解聘你.
第四你可先同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可以拿得回你的工资的,不用太担心.

不可以的!因为你没有在那里上班是证据来的,到时候给他反打一把你就倒霉了。

放假消息说你工伤了,要前面公司承担医疗费用,看他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