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间的赡养费比例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38:28
我的母亲58岁父亲64岁,我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现在我们五个均已各自成家,但大哥和大姐是我父亲和他前妻所生,二哥和三哥是我母亲和她前夫所生,我父母在这四个孩子最大的四五岁、最小的一两岁时结婚,最后生下我这一个小女儿。母亲长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每月都要用五六百元的药费,他们两人都退休了,都只有五百多元的退休费。前年我母亲患了卵巢癌,动手术加化疗共需要七万元,我和二哥三哥分别给了30%,大哥大姐这两个继子女分别给了5%,今年母亲又得了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用了1万元,我给了3000元,三哥给了5000元,大哥大姐认为我是现在父母亲生的应该多承担,他们是继子女不愿意再给,我们都是普通打工者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我还负担每月我自己家住房的房贷500元和父母住房的房贷700元,每月还靠老公的父母接济,现在还因为给母亲治病借了两万元的债务,二哥因为小时候母亲曾将他抱给别人养了两年,认为没有将他当亲生子女看待,认为母亲对我和三哥特别的好,所以即使他现在是房地产大老板,资产千万,买的一百多万的车,都只给母亲出2000元医疗费,平时也不给家里生活费,母亲多次哭诉讨要都不愿意给,现在因为母亲庞大的医疗开销和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大家都达不成协议,后面费用没法支付,请问像我家这种情况如果子女间要订一个赡养协议应该怎样划分我们各自负担的比例呢?急盼回音,谢谢?母亲能起诉要求二哥付大半的赡养费吗?

补充:并且平常二哥从来不回家看望父母,一年中除了过年或父母生日来一下,平常家中有事都是我们几个在照顾,包括5月的大地震期间,绵阳是重灾区,二哥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或是来看望过父母一次,一个多月都是我和老公还有老公的父母和三哥在照顾他们
没有用的,父亲是个老好人,从来不对任何事情发表任何意见,前期费用时就开过一次会了,大哥大姐都说自己穷没多的钱,二哥倒是有,就是不愿多给,他是看我给多少他只给多少,之前就是我们自己协商出来的,这次我没办法给出那么多了,于是二哥也就只愿给这2000元了。实在不行我想也只有让母亲自己找律师了。

你好,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五个子女均应负担母亲的医疗费。
你们可以母亲的名义要求其他子女尽赡养义务,并且由于你们对了母亲做了较多的照顾,应当适当少负担一些医疗费,你二哥照顾较少,应当多负担一些医疗费。
但是要求二哥负担大半的医疗费,并没有相关法律支持。

你父母子女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同母同父三种情况,但你父母结婚时,子女都较小,这样说来,父母的孩子都如同己出,与亲生没有区别,父母对你们都尽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现在赡养老人是你们共同的、责无旁贷的责任。
你母亲病的前期费用已经分摊,后续治疗费用分摊没有达成协议,我觉得是家庭的悲哀。
五个子女,共同分担,摊到每个人身上经济压力都不是很大,大哥大姐没有任何理由不承担费用,二哥就更没心了,亲生儿子,母亲在危难时刻怎么就不帮一把,真是为富不仁啊!他腰缠万贯,不拯救母亲是罪过啊。难为你和丈夫、三哥以及你的公婆照顾你的母亲,你代老汉向他们致敬!
老汉觉得你们家的事,可以由你父亲出头召开家庭会议,共同解决母亲的后续治疗费问题,老人养育你们一生,这时正是需要你们回报的时刻,这时花点钱,母亲将来过世时你们就不会留有遗憾的。
具体分摊要根据各家的具体经济情况来定,你二哥有钱,要出大头,其余按条件父亲拍板,不得违抗,你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