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45:27
我司代A公司收B公司的钱,收到银行进账单,做账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200
在此分录中未体现B公司,可进账单中是B公司汇出的钱,这样妥否?
若不妥,应怎样做?请赐教.谢谢!

1、A公司委托书作凭证附件
2、摘要注明代A公司收B公司款

你这样做是省略了B公司,你可以这样做: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应收款-B公司 200
付A公司时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200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200

你的分录是正确的。因为B公司向你的银行汇款时汇款单上一定会写明用途,一定会写明有给A司的,并且会将银行的回单拿回去记帐,但你要将你与A公司签的代收款协议给B公司电传一份,好让B公司记帐,不然看B公司的帐启不是将欠张三的钱给了李四吗!你们公司不用将协议记帐,但要保留背查,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A公司)

分录做的对,没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