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32:27
我一个亲戚想开公司,由于有公职不方便,就借用我的身份证,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我是法定代表人;
公司去年11月份已经申办成功了,但是前几天公安局忽然打电话给我说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金,让我协助调查,调查的时候还对我说虚报注册资本罪可能判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我只是借出了身份证,整个公司申办过程中我没有参与也从没有签过任何文件;公司开办好了也没参加过公司运作;请问我负刑事责任吗

不排除这种可能,法律上既然你出借身份证同意别人用你的名字注册,你就是该公司法律上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未亲自操作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
所以,一直说“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随便当的。”
不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虚假出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恐怕这里有别的事,及时联系你亲戚和公安机关沟通为好。

当然
你既然把身份证借给他人开公司,你是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出现问题,其法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你能做的,就是尽快搜集证据,证明你亲戚用你的身份开公司,比如相关注册,注册资本等,能证明的,你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否则你必须为你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再提醒一下:千万不要因为任何原因,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注册公司,因为如果你成为法人,就必须为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刑法中有很多关于单位犯罪的条文,单位犯罪实行双罚或者单罚,都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免责声明可以作为一种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是直接责任人员的证据。
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 胡贵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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